金沙尊赏时尚 条款及条件

  • 以下人士均有资格申请本计划会籍:(i) 非滨海湾金沙员工;(ii) 年满18岁。
  • 提交会籍申请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政府照片身份证件(例如新加坡身份证、新加坡驾照或护照)。滨海湾金沙可全权决定查看此类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以作核对之用。
  • 滨海湾金沙将保留会籍申请批准及所述会籍准许的绝对及唯一的酌情权。
  • 申请经批准后,滨海湾金沙将向会员签发会员号码和附照片的会员卡(以下简称“附照片的会员卡”)。

    滨海湾金沙须为会员照相,以核对身份及制作附照片的会员卡。

    在签发附照片的会员卡之前,会员可下载一张电子会员卡(“以下简称电子卡”)到其手机。滨海湾金沙将全权酌情决定是否让未被签发附照片会员卡的会员享有权益及礼遇。附照片的会员卡不可转让他人,并只限会员卡持有会员使用。
  • 每名会员在获得会籍准许后,滨海湾金沙将分配其会籍计划的特定会籍级别(即“会籍级别”)给该会员 。其计划的会籍不可转让或授权于他人。滨海湾金沙可在任何时刻评估及修订其会籍计划的会籍级别,以及该会籍级别的入会条件,并可保有唯一及绝对的酌情权重新分配会员于任何其他会员级别,且无需事先通知。
  • 会员有权在滨海湾金沙综合度假村的非博彩区域的合资格商户消费时累积度假胜地奖赏钱。会员通过现金、NETS、信用卡、借记卡、手机或线上支付、手机或电子钱包、安全资金转账服务(以参与商户提供的支付方式为准)支付的总金额(不含消费税)可累积度假胜地奖赏钱。通过使用礼品券、度假胜地奖赏钱等方式支付的部分不可累积度假胜地奖赏钱。
  • 度假胜地奖赏钱的累积和兑换由滨海湾金沙全权决定。附带限制规定。
  • 指定的金沙剧院演出可累积度假胜地奖赏钱,金沙会议展览中心不可累积。欲知合资格商户完整名单,请浏览此网页
  • 度假胜地奖赏钱的累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i. 会员必须亲自消费以累积度假胜地奖赏钱。会员在进行交易或消费之前,必须出示附照片的会员卡或电子卡,以及由政府签发的附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如会员在上述交易或消费前未出示附照片的会员卡或电子卡,将无法在完成任何交易后追溯所赚取的度假胜地奖赏钱。
  • ii. 通过消费累积的度假胜地奖赏钱将在 48 小时内计入会员的账户。如遇到技术问题,会员账户余额将在系统恢复后更新。
  • iii. 累积的度假胜地奖赏钱如未被使用或兑换,则将在累积日起的 12 个月之后,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失效。
  • iv. 会员可在任何时候维持会员账户内最高 $100,000 奖励。到达此数额后,奖励将不再继续累积。当数额降至 $100,000 以下时,将恢复累积。
  • v. 度假胜地奖赏钱不可转让。若附照片的会员卡或电子卡上的会员非使用者本人,相应累积的度假胜地奖赏钱将被没收。
  • 因技术故障、操作故障、会员行为不当或任何滨海湾金沙无法合理控制的情况造成的度假胜地奖赏钱累积错误,滨海湾金沙概不负责。
  • 累积消费的每笔交易和/或权益和礼遇的兑换仅属于一个会籍账户。禁止将两个会籍账户合并,共同累积及/或兑换权益和礼遇。
  • 会员升级到下一个会籍级别的资格,将由会员从会籍开始当日起每 12 个月(称为一个“会籍年”)内,在滨海湾金沙综合娱乐胜地内任意商户的消费总额(不包括消费税和服务费,以下简称“零售消费总额”)决定。当会员在任意金沙尊赏参与商户消费时,为令同一日的交易计入用于会籍级别升级的零售消费总额,会员必须在消费时亲自出示带照片的会员卡或电子卡。当会员在滨海湾金沙综合娱乐胜地的非金沙尊赏参与商户消费时,为令交易计入用于会籍级别升级的零售消费总额,会员必须在滨海湾金沙指定的地点出示消费收据。滨海湾金沙全权酌情决定和/或修改各会籍级别所需的零售消费总额。
  • 会员亦可通过“快速升级”计划以晋升其会籍级别。通过快速升级计划,在一天内达到最低零售消费总额的会员,其会籍级别将会在有限时间(“有效期”)内暂时晋升下一级(“晋升会籍级别”)。
  • 有效期后,该会员:
  • i. 如在有效期内达到特定的零售消费总额,将被允许在剩余的会籍年内保留升级后的会籍级别,或;
  • ii. 根据该会员在会籍年内的零售消费总额重新分配至合格的会籍级别。
  • 滨海湾金沙可全权酌情决定和/或修改 (i) 暂时升级所需的零售消费总额;(ii) 保留晋升会籍级别所需的零售消费总额;(iii) 暂时升级的有效期。每位会员终身在每一个会籍级别下只能享有一次通过“快速升级”计划获得暂时升级的机会。
  • 会员有权根据其会籍级别享有相应的权益和礼遇。会员必须出示其附照片的会员卡或电子卡,以及由政府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才可享有该会籍级别规定的权益和礼遇。如有所需,每位会员亦须提供其个人识别号码(PIN )。为避免疑义,若会员还未亲自验证其身份证明详情,并到金沙尊赏时尚柜台领取其附照片的会员卡,则将不可使用度假胜地奖赏钱。
  • 会员有权在任何合资格商户内使用度假胜地奖赏钱兑换物品和服务,和/或支付酒店客房/套房的房费,且受以下条件制约:
  • i. 会员须亲自使用度假胜地奖赏钱。会员在进行兑换之前,需同时出示其照片会员卡或电子卡,以及由政府签发的附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为避免疑义,若会员还未亲自验证其身份证明详情,并到会员柜台领取其附照片的会员卡,则将不可使用度假胜地奖赏钱;
  • ii. 度假胜地奖赏钱不具备现金价值,无法兑换成现金,亦无法作为小费使用;
  • iii. 滨海湾金沙对度假胜地奖赏钱的使用保留唯一及绝对的酌情权,可在任何时候收取行政费(支付方式及数额将由滨海湾金沙决定),和/或更改该行政费数额,且无需事先通知。
  • iv. 度假胜地奖赏钱的使用为最终决定。一旦完成交易后将不能退款。
  • v. 在参与电子退税计划的金沙尊赏参与商户付款时使用任何度假胜地奖赏钱(包括拆分付款),在符合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消费税退税。

    vi. 金沙尊赏时尚会籍计划的会员可使用度假胜地奖赏钱以相同会员名支付最多每晚 3 间酒店客房/套房的房费。
  • vii. 在会员取得实体会员卡或验证关联手机号码/电邮地址之前,凭电子卡仅可使用 $100 度假胜地奖赏钱。
  • 进行以下交易时不可累积和使用度假胜地奖赏钱:
  • i. 支付小费、购买归类为烟草产品、充值卡、礼品卡、礼品券和/或购物礼券的商品。
  • ii. 使用充值卡、礼品卡、礼品券和/或购物礼券购买物品或服务。
  • iii. 于金沙会议展览中心购买物品或服务。
  • iv. 购买纯金或白金物品。
  • v. 通过在线旅行服务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或以特定酒店优惠价和/或使用券进行酒店预订。
  • 滨海湾金沙将全权酌情决定度假胜地奖赏钱的累积和兑换规则、会籍级别资格及会籍级别权益和礼遇。附带限制规定。
  • 如个人信息有任何改动,会员有责任及时通知滨海湾金沙以进行更新。会员同意滨海湾金沙在其认为合理且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管理会籍和整个计划。
  • 会员应妥善保存附照片的会员卡或电子卡,并保证不向其他人透露个人识别号(PIN)。
  • 如附照片的会员卡遗失或被盗,滨海湾金沙将为会员最多免费补办两次。根据以上条款和条件,在第三次补卡起将收取 $10 的手续费。附照片的会员卡归滨海湾金沙所有,如有需要,应无条件立即归还。
  • i. 如附照片的会员卡遗失或被盗,会员必须立即报失或拨打电话 6688 9999 挂失,以暂时停用有关账户。会员在出示由政府签发的附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后将会获得补发的会员卡。在卡片遗失或被盗期间进行的任何交易,滨海湾金沙概不负责,亦不补偿。如存在任何争议,滨海湾金沙管理层拥有最终决定权。
  • ii. 有关会员账户的查询必须由会员本人进行。
  • 如会员有以下情况,滨海湾金沙保留全权酌情决定终止其会籍(没收所有度假胜地奖赏钱)的权利,且不予提前通知:
  • i. 在连续 6 个月内更换附照片的会员卡超过 6 次;
  • ii. 收到新加坡全国预防嗜赌理事会发出的禁门令或滨海湾金沙限制进入任何营业场所的禁令;
  • iii. 经滨海湾金沙全权酌情决定,判定违规累积、兑换或用其他不当方式使用会籍权益和礼遇;
  • iv. 违反本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规定。
  • 滨海湾金沙保留不予事先通知而全权酌情决定修订、删除、修改或变更本条款和条件之条文和/或本计划所含服务、优惠或礼遇的权利。
  • 滨海湾金沙对以下情况保留唯一及绝对的酌情权:(i) 调整给予会员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度假胜地奖赏钱余额;(ii) 当会员在累积、兑换或使用会籍权益和礼遇的方式被滨海湾金沙认定为不当行为及/或滥用或违反此条款及条件时,将追溯给予会员的任何权益。
  •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或引起的索赔、损失和损害、成本及费用,滨海湾金沙概不负责,以保护滨海湾金沙免受损害:
  • i. 会员未能更新个人信息;和/或
  • ii. 会员丢失附照片的会员卡和/或 PIN;和/或
  • iii. 滨海湾金沙对计划和会籍的管理,包括不准确累积及/或发出度假胜地奖赏钱、会籍级别和兑换会籍权益及礼遇。
  • 如发生任何争议,滨海湾金沙拥有最终决定权。
  • 以上条款和条件受新加坡共和国法律管辖。
  • 此条款和条件的中文版仅供参考。若此条款和条件的中英版存有任何歧见或诠释上的差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则。
  • 会员需要告知滨海湾金沙,会员同意任何滨海湾授权方处理会员的个人信息,以通过任何通讯方式,包括邮件、电邮、短信、电话、滨海湾金沙设备、滨海湾金沙应用程序、滨海湾金沙网站和其他会员访问的第三方网站,为会员提供与滨海湾金沙授权方有关的优惠、促销、活动和新闻等信息。
  • 为加入金沙尊赏时尚会籍而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不受新加坡谢绝来电登记处(Do-Not-Call Registry)限制(如适用)。
  • 上述知情同意书包括同意处理会员的生物特征数据,并出于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 注册金沙尊赏时尚会籍即表示会员同意任何滨海湾金沙授权方出于个人信息处理一节所示目的处理会员的个人信息。
  • 会员保证申请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及完整,且会员为所提供电话号码的使用者及/或用户。
  • 个人信息处理
  • “滨海湾金沙授权方”意指以下任何单位 新加坡滨海湾金沙私人有限公司 及其相关公司,例如美国的拉斯维加斯金沙集团、澳门金沙中国有限公司等(统称为“公司”);和/或其他任意在滨海湾金沙隐私政策(https://www.marinabaysands.com/privacy-notice.html)中所示的单位。
  • 信息包括与会员有关的任何信息,例如:会员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个人喜好,在滨海湾金沙的活动和交易等,不论为任何滨海湾金沙授权方拥有或会员不时向其提供的。
  • 信息处理包括任何滨海湾金沙授权方 (1) 收集、使用、或储存会员信息,(2) 向另一滨海湾金沙授权方透露会员信息,和/或 (3) 通过电话、短信、电邮及/或邮件联系会员;
  • 信息处理的目的包括 (1) 访问和管理会员权益及处理与会员会籍或任何滨海湾金沙授权方有关的事项;(2) 回应会员需求;(3) 进行问卷调查或跟进会员的调查问卷回答;(4) 知悉会员的偏好及其在滨海湾金沙的活动;(5) 向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及定制化营销内容;(6) 进行数据分析整理;(7) 提供和改进客户服务;(8) 达成任何滨海湾金沙授权方的法律、营运、业务或发展目的;(9) 达成现行滨海湾金沙隐私政策的任何目的;及/或 (10) 遵守或处理任何所适用的 (i) 滨海湾金沙授权方的内部政策或契约责任;(ii) 第三方要求;和/或 (iii) 任何官方机构颁布的法律、条例、准则、通告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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